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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七年「對話」項目和活動
2007年,爲協助中國因政治或宗教原因被拘押的人士,「對話」就人權問題加强了與各國政府的交流,幷發展了新的對話渠道,使研究和倡導人權的工作有了進一步的發展。「對話」在中美兩國進行的關于法律與刑法制度的重要項目,爲與中國夥伴的進一步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礎。儘管中美官方人權對話處于停滯狀態,「對話」仍然在提高中國刑事審判制度的透明度,問責性,以及給予中國囚犯人道待遇等目標上取得了進展。
2007年,「對話」以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“特別咨商地位”的身份
(英文),密切配合聯合國官員就中國人權問題展開工作。縱觀全年,「對話」加强了與中國保持著雙邊人權對話或交流的國家和團體的關係,如美國、丹麥、挪威、瑞典、瑞士、英國和歐盟等。當與中國進行直接和公開的人權對話遇到挑戰時,如原定于五月舉行的中歐法律研討會被取消,「對話」與這些國家和團體的密切關係顯得尤爲重要。
執行董事康原在2007年由「對話」董事和工作人員陪同,參與了一系列海外會議和項目。「對話」的季度出訪包括訪問多個歐洲城市,幷出席了在丹麥、意大利、挪威、瑞典和瑞士舉行的會議。在歐洲,康原會晤了國會議員、外交官員,參與人權對話的非政府組織代表,以及關注人權問題的新聞界人士和學者。
在北京,康原會晤了中國外交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官員,以及與中國政府展開人權對話的外國駐華使節代表。至2007年底,「對話」與中國政府部門的關係有擴展迹象。十一月,「對話」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湖北地方檢察院接待完成了湖北之行項目
(英文)。此後不久,雙方便决定由「對話」安排最高人民法院的考察小組于2008年赴美考察青少年司法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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